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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湖北省发布2021年新高考实施方案
  • 来源: 湖北日报 新华网
  • 发布: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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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落地的第一年。12月29日,我省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新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同时明确了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办法等多方面重要信息。

  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省市之一,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评价、招生录取等方面着手,构建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

  综合改革实施两年多来,我省稳步推进高中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合理选科,着力改善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配备,认真组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同时,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程序,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此次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入考试招生关键环节的落地实施阶段。

  方案从2021年高考考试具体安排、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规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往年相比变化很大,旨在探索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的招生录取新机制。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在2021年1月至4月开展一次考试招生模拟演练,让考生和高校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考试招生政策和流程,同时对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验,确保2021年高考改革平稳落地。

  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当天,这些省市同时公布了2021年高考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方琳、通讯员梁炜)

从考试到招录多方面有调整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后,引发关注。和以前相比,新高考出现诸多变化。为帮助公众了解掌握,省招委会对实施方案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梳理了其中几个重要内容。

   考试科目:“3+1+2”模式

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5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每个语种均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6科,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参见文末附表。

2021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210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490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

   招生计划编制:不再分文理科

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要求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编制不分首选科目。

据介绍,《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考生、高校及社会的发展需要。

从考生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范围,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成才成长。

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校更好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专注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志愿填报:调整为“院校专业组”

2021年志愿填报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其一,院校志愿变成了院校专业组志愿。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一所院校即为一个志愿,在院校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实行梯度志愿的院校(专业),一所高校的所有专业即为一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完整理解院校专业组的含义,准确把握高校各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选考科目要与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其二,增加了平行志愿数量。

改革前,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6至9个院校志愿。改革后,为适应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虑到我省多年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实行混合填报、同批录取的实际,经测算,本科普通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其三,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按照院校专业组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随着志愿填报方式的调整,投档录取也出现变化:考生档案由投档到院校调整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考生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只能在投档的这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不能调剂到其他院校专业组。

新的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已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读者可详细了解。(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方琳 通讯员 梁炜)